孙学林

律师

1984年—2000年,在烟台市供销合作社任法律事务部主任职务,主管烟台供销系统的法务工作。1994年—2000年在山东西政律师任兼职律师。2001年至2017年在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2018年至今在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

代表业绩

  • 现担任烟建集团有限公司专职法律顾问、烟台金桥置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曾担任中国银行烟台分行法律顾问10年。接受各级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过烟台龙凤钢琴有限公司、烟台金裕丰无缝钢管有限公司、鞍钢国贸烟台公司、烟台裕顺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破产管理人的负责人。代理中国银行诉烟台鹏辉铜业有限公司8.6亿元、烟台华联商厦3.8亿元、烟台九发股份5亿元等多起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代理恒丰银行在北京高院诉国奥实业有限公司6.2亿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社会职务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个人破产管理人
  • 烟台律师协会破产委员会委员
  • 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教育背景

  • 烟台大学法学专业

专业文章

  • 《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 《企业改制中有关债务承担问题》
  • 《关联公司经营机制及责任问题的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