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夏

律师

陈光夏律师原执业于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后加盟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现担任北京市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陈律师曾任全球领先的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领军企业--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法律合同部负责人,具有为大型集团客户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成功办理过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等四级法院审理的各类重大、疑难案件,海事法院、铁道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审理的众多专业、复杂诉讼案件,成功办理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审理的仲裁案件,熟悉各领域法律事务的经办流程、业务规范、处事原则及法律风险,能够为客户提供符合其需求和要求的法律服务。近年来主要专注于公司法律事务、政府法律事务、商事争议解决、海事海商等领域的法律业务,因专业和敬业的法律服务及良好的社会协调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代表业绩

  • 主办烟台某国有独资公司在某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标的额超三亿元合同纠纷案并胜诉结案;
  • 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省属分公司重大案件专项事务法律顾问;
  • 主办某船舶建造企业涉案数亿元的一系列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办了烟台环球机床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
  • 主办某企业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二审商事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意见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支持,驳回对方全部上诉请求;
  • 主办烟台某船舶制造企业在某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案标的额数千万元案件二审胜诉并全部执行结案;
  •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办了华夏传媒集团新三板挂牌项目;
  • 主办某公民个人财产被强制执行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律师代理意见最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支持,驳回申请执行人再审申请,本案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异议之诉典型判例;

社会职务

  •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 山东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 烟台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 山东大学 法学

专业文章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问题研究》入选全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