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姝

律师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团队合作意识强、性格沉稳、遇事灵活,深受客户和同行的信任和好评。

代表业绩

  • 参与了军委装备发展部武器装备论证研究中心起草的《军用软件计价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 代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与中海山东物流有限公司、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案。
  • 天津开发区华捷物流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北方风驰物流港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与中海华北物流有限公司、平罗县鑫晟煤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房产执行一案。
  • 广西北海市鑫磊恒升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山东枣庄协联化纤制品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北京东方润泽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宿州市兴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
  • 鹤岗东兴物资有限公司与尚志市珠江石油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等案件。
  • 参与各级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代理的诉讼标的额现已超过30亿以上。

荣誉称号

  • 被军委装备发展部武器装备论证研究中心授予为法学专家

教育背景

  •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本科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