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才

律师

史文才律师,南京分所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拥有25年执业经验,主要从事诉讼与仲裁、股权及资产并购、公司治理、上市与证券业务。擅长投融资、公司证券、房地产等业务。在不良资产收购、企业购并重组、信贷、票据、信用证、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保理、福费庭、保函等银行、证券、公司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代表业绩

  • 顾问单位 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恒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仙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 金融证券非诉业务
    担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项目法律顾问;
    担任南京绛门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和天下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兆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意匠轩园林古建筑营造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及定向发行股票项目法律顾问;
    担任江苏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江苏象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债权纠纷、江苏金农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金创再担保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纠纷。
  • 银行业务
    代理的中国农业银行金坛市支行城东办事处与上海海能实业公司及金坛市恒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单纠纷案、农行陕西黄陵支行与工行扬州分行银行承兑汇票案、徐州金穗资产管理公司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不良资产纠纷案、如东农村信用联社与安徽淮南煤电集团贷款纠纷再审案等数起胜诉案件均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登载于《民商事审判指导》。
    成功代理连云港农行与连云港文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金源投资咨询担保公司和长城公司南京办数起基于不良资产剥离、不良资产包收购而引起的财产纠纷案,成为江苏省法院系统处理不良资产案件的指导性案例并和最高院后来出台的专门批复相一致。
    代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与江苏耀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溧阳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胜诉结案。
    代理中国农业银行姜堰支行与南大苏富特公司、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票据纠纷诉讼江苏省高院再审一案,胜诉结案。
    参与江苏地标建筑“南京紫峰大厦”十三亿元银团贷款、“南京南站”一百亿元银团贷款、“南京万达广场G78号地块”二十五亿元银团贷款等多个省内知名项目的银团贷款法律服务。
    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与省农垦集团下属岗埠农场、江苏省农垦徐州商业物资公司等不良资产清收项目法律顾问、中国农业银行泰州分行与泰州市路路通电动车有限公司、兴化市麦芽六厂、兴化市周庄镇财政所等不良资产清收项目法律顾问、代理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分公司与海门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六工程处及如皋市华英肠衣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分公司与江苏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徐州金穗房屋开发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借款合同纠纷、樊洪贵与金坛市丰华物资经营部(常州丰华农药厂)不良资产受让借款纠纷。
  • 公司治理
    代理陈某诉江阴某公司非法减资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代理陈某诉江阴某公司关联交易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代理贾某诉白某股权转让纠纷。
  • 投融资及并购业务
    担任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安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担任南京恒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资产收购项目、江苏锦达保税仓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江苏省苏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北京正和元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等专项法律顾问。
  • 诉讼业务代表性业绩
    代理江苏元利瑞德资产监管有限公司与扬州兴汇钢铁有限公司资产监管合同纠纷江苏省高院再审一案,胜诉结案;代理陈玉和与江阴联通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纠纷,胜诉结案。
    代理元利瑞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环球造船(扬州)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管理人责任纠纷;代理白文广与白康等企业重组相关股权和债权系列纠纷;代理江苏御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投资合同纠纷;代理泰州正阳麦芽有限公司与百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荣誉称号

  • 2005年度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先进个人
  • 2009年度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先进个人

社会职务

  • 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江苏小贷行业发展智库发展战略委员会顾问委员

教育背景

  • 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 法学学士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
  • 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

专业文章

  • 《中国票据法实务》(专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
  • 《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参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 《区域贸易集团对WTO多边贸易体制形成挑战》(合著,2005年发表于《学术界》);
  • 《试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的若干法律问题》(2005年发表于《审判研究》);
  • 《试论P2P网贷与非法金融业务的法律界限》(2013年发表于《金融法苑》);
  • 还发表有《票据贴现的法律构成》、《代位权制度比较研究》等文章以及参与编著《银行业务法律培训教程》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