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浙川

律师

陈浙川律师,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分配至四川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曾任该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1992年到海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任教务长,1987年破格评为经济法讲师,1994年被评为经济法学副教授。先后在四川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西南财经学院、西南石油大学、海南大学讲授多门专业法学教程,现为海南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代表业绩

  • 1984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经历。担任过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凯股份有限公司(STAQ上市公司)、海南(香港)佳宁娜有限公司、海南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寰岛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胡汉辉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美国中国商业发展基金进入中国市场提供过正式的法律咨询意见。
  • 先后代理过北京世源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南恒富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纠纷案、扬子石化仪征化纤与海南省工商银行借贷合同纠纷案、海南伟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纠纷案等多起有影响的合同纠纷案。有着较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社会职务

  • 海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 曾任中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

教育背景

  •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

专业文章

  • 《当代中国经济犯罪》
  • 《个体工商户法律指南》
  • 《经济法学教程》
  • 《大律师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