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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办公室于英春律师受聘为山东省消费教育讲师团成员

2026-03-18阅读量:20
[摘要] 尚公烟台办公室于英春律师受聘为讲师团成员,聘期三年。

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消费教育讲师团,并公布了第一批成员名单。尚公烟台办公室于英春律师受聘为讲师团成员,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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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讲师团成员主要由政府部门业务骨干、行业协会专家及资深执业律师等专业人士构成,旨在通过专业的消费知识科普,切实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此次获聘,不仅是对律师个人在消费维权领域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的肯定,也彰显了其投身公益普法事业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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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英春律师表示,将认真履行讲师团成员职责,充分运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积极参与省消协组织的各项消费教育活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尚公烟台办公室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律师参与社会公益,共同为推动法治进步与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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