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告 |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疫情防控非常时期暂时实行在家在线办公等事项的通告(三)
2020-02-14阅读量:1653首先再次向各位委托人、朋友们及尚公总分所全体同仁致以亲切问候和新春祝福!
鉴于目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异常严峻,北京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最关键时期,习总书记2月11日亲自到北京视察、直接指挥防疫工作,明确要求深刻认识做好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北京市委市政府随即作出《深刻认识做好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决定,要求全市全力应对大人流返京,实行错峰上下班、网上办公等措施。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已发出通告,鉴于当前本市即将迎来返京人员流动高峰,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部署了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十条严格措施。
遵照中央、北京市以及市区两级司法局、律师协会针对当前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为全力以赴切实做好事务所疫情防控工作,并更好保障在当前特殊时期防控疫情和法律服务两不误,现就疫情防控非常时期本所暂缓恢复正常上班,继续实行在家、在线办公方式等事项再次补充通告如下:
一、暂缓原暂定2月17日视情况恢复正常上班的安排,继续实行在家在线办公,相关业务及防疫工作所必需的公共行政服务,继续实行预约集中时段办理方式,恢复正常上班的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尚公总分所全体人员原则实行在家办公、在线办公、远程办公,没有特殊必要并经提前预约报备,尽量不到办公室集中办公,尽量通过公布的电话、电邮、微信、短信、视频、公众号等便捷电子方式与委托人联系沟通和提供服务,尽量不到办公场所或其他公共场所接待咨询和来访,事务所会议室及办公区域暂停接待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出差外地等。
各合伙人对各自所属部门团队成员的法律服务质量及疫情防控后果负责。各合伙人要尽量安排所属律师、助理、实习人员等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在家办公、线上办公、远程电子化办公,充分利用现代办公工具和方式,为委托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凡是不必要、可变通、有可能妨碍疫情统一防控、有可能危及人员生命或健康安全的行为,一律禁止在事务所办公场所进行;确有必要到办公场所、委托人单位或其他公共场所处理公务,应当事先报请所属部门合伙人并事务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分管业务管理的负责人批准,并在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实施,且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到位到人,对具体实施情况必须做好记录报送事务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
确有特殊必要出差外地的,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要求,执行离京报备制度,须向事务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提前报告并获得批准。
如有特别工作急需签约、盖章、开所函等,请提前按规定履行事务所OA申报审批流程,并请提前预约,行管部视情况安排、通知集中办理时段,安排必要人员到岗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此外,防疫特殊期间,行管部的工作内容为保障必要业务服务,仅办理与必要业务有关的事务及收转与必要业务有关的快递、邮件等,收件人接到快递员电话联系时尽量商请改送自己方便接收的地址。
各位委托人、社会公众或相关机构如有法律服务需求,可随时通过便捷电子方式联系本所律师,我们将及时优先以便捷电子方式作出响应,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次疫情结束或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之后,本所将及时回归正常办公状态。
三、本所已于2020年1月31日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统一负责并扎实推进尚公总分所系统疫情防控的相关专项工作。截至目前,尚公总分所系统全体人员一直保持着无确诊感染病例和疑似感染者的良好记录。
防疫特殊期间,本所员工有任何工作、生活困难的,可随时联系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提供相应的协调与帮助。
我们温馨提示,在疫情防控的关健时期,建议各位委托人、朋友们及尚公总分所全体人员,务必继续做到“非必须,不出差、不聚会、不外出”, 避免或减少外出,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不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勤洗手多消毒,出门戴口罩,严格按要求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安排好疫情期间的工作和生活。我们诚愿与广大委托人、朋友们一道,同心协力,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四、根据全国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近期分别作出的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仲裁、公证等工作调整安排,本所也相应调整了法律服务工作安排。如涉及相关案件、项目确需申请调整开庭、听证、调查、申请报批等事项的时间、方式,本所将及时与相关机关机构联系沟通,必要时将报请律师协会出面协调,以便通过延期、便捷电子方式妥善解决;确实无法变通解决的,本所会与委托人及时沟通并商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确保疫情防控与法律服务工作两不误。
五、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们特别提示,本次疫情可能给委托人带来合同履行、劳动人事等方面的新情况甚至潜在风险。本所已要求总分所全体律师提前主动与委托人联系沟通,了解因疫情带来的问题和需求,并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协助委托人做好应对预案和准备工作,帮助委托人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我们也欢迎各位委托人、朋友们随时联系咨询。
六、其他有关信息报备、配合检查检测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本所及尚公各分所将继续严格执行党中央和各地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
最后,我们诚挚地向坚守抗击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军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一定能够早日战胜疫情!我们再次衷心祝愿各位委托人、朋友们和全体尚公人新春平安,阖家幸福,万事如意!并共同祝愿咱们祖国国泰民安,繁荣富强!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