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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爱国主题教育“新中国七十年法治建设进程之二”

2019-11-08阅读量:1629
[摘要] 尚公所第一党支部党员在支部书记李汉成律师的带领下,参观中国法院博物馆,读中国法治历史,品中国司法历程,现场进行了“新中国七十年法治建设进程之二: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的系列红色爱国主题教育活动。

【编者按】“一切向前走,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中国共产党走过的98年历程,新中国走过的70年历程,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用鲜血、汗水、泪水写就的,充满着苦难和辉煌、曲折和胜利、付出和收获,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不能忘却、不容否定的壮丽篇章,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继往开来、奋勇前进的现实基础。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律师行业党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特色亮点工作计划要求,2019年11月6日,尚公所第一党支部党员在支部书记李汉成律师的带领下,参观中国法院博物馆,读中国法治历史,品中国司法历程,现场进行了“新中国七十年法治建设进程之二: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的系列红色爱国主题教育活动。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进行拨乱反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随后,国家法律机构相继恢复和正常化,1978年3月恢复人民检察院,1978年5月恢复最高人民检察院;1979年9月恢复司法部;相继通过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新婚姻法在内的一批基本法律,尤其是在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一天之内通过了7部法律;1982年全面修宪,皆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事件。198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社会主义法制原则,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独立的法律体系。”经过五年的发展,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宣告:“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年轻的党员们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展示的法律文书典籍、重大历史事件以及珍贵的照片等等。李汉成书记作为一名前法官,以其自身的切身体会,亲自为年轻的党员们介绍最高法院恢复之初的简陋办公条件及法院人前赴后继地为中国法治事业所做的艰苦努力和取得的进步。他还介绍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至建国后的重要里程碑,如马锡五审判方式、华北人民法院的建立、审判刘青山张子善案、审判“四人帮”案等等对中国红色政权的建立和巩固所起的作用。

本次红色教育主题亮点活动,通过对中国法院博物馆的参观学习,使全体律师党员特别是年轻律师深入学习了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阶段,了解了法律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历程中的突出贡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们全体律师党员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发扬斗争精神、担当精神,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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