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公助力新华发电成功发行央企首单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
2018-11-29阅读量:2504新华发电张焰与国开证券董事长张宝荣共同敲锣宣布开市
2018年11月19日10时40分许,随着一记响亮清脆的锣声,作为中央企业发行的首单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中核集团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在上海证劵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这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大型央企宣布合并重组后新华发电首次亮相资本市场,也是新华发电公司践行落实中核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战略合作的重要成果,为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意味着公司通过转型升级,依托资本市场向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专业化清洁能源综合服务企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芮天鹏律师与新华发电副总经理张焰、总会计师王占敏合影
尚公所作为新华发电水力有限公司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法律顾问,由本所合伙人霍晶、芮天鹏律师组建项目团队全程参与了本次可持续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工作,以专业和敬业的精神成功为新华发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发行(第一期)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助力,也为今后双方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出席领导合影
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是指赋予发行人以续期选择权,不规定债券到期期限,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等事项。新华发电公司此次发行的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规模为10亿元,发行期限为3+N年期,票面利率5%,发行成本属同期较低水平,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水、风、光、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产业的业务发展。
张焰致辞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张焰在挂牌发行仪式上表示,新华发电作为中核集团非核清洁能源领域的重要企业,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市场化体制改革,致力于将自身打造成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综合智慧能源的运营商和一体化方案的提供者”。今后,新华发电将继续发扬“两弹一星”精神,坚持“四个一切”的核工业精神,在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化运作水平,努力为市场、投资人和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