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公烟台办公室与烟台大学法学院合作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2018-05-29阅读量:17342018年5月25日,尚公烟台办公室与烟台大学法学院签署了《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建设协议》,双方就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全面合作达成一致意见。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于1984年,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作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单位和较早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地方高校法学院,在近15年的法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中法学院导师团队积极改革探索,形成了以“多元-开放-立体”为特色的法科研究生培养创新模式,取得了优异的培养成果,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烟台大学法学院与尚公烟台办公室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可以使高校法学院更好地开展法学教育实践活动,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学实践教育,同时,也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吸收本地人才,促进地方就业。以此为契机,烟台大学法学院将与尚公烟台办公室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业务研究、人才引进等方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