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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公助力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钢集团公司顺利开展公司制改制

2017-12-26阅读量:3192
[摘要] 2017年11月,尚公长期服务的中央企业客户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先后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公司制改制的批复文件。2017年12月4日,“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标志着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圆满完成。

2017年11月,尚公长期服务的中央企业客户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先后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公司制改制的批复文件。2017年12月4日,“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标志着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圆满完成。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前置性条件,是国有企业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的重要举措。

作为上述两家中央企业本次改制的专项法律顾问,尚公组建了由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孙卫宏律师、合伙人霍晶律师、周清律师等组成的项目团队,凭借多年来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服务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经验,在改制方案制定、公司治理、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方面提供了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保证了两家央企公司制改制的顺利实施。

尚公长期担任上述两家中央企业的法律顾问,先后为两家企业及其下属多家子企业提供了改制、重组、投融资、诉讼等多方面的综合法律服务,均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成绩。本次改制完成后,本所将根据客户需求继续为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关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_页面_01.jpg   关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_页面_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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