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刚
律师
代表业绩
- 代理南京月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万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东中路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取得预期诉讼目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胜诉。标的额500余万元。
- 原告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之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丰县常丰能源有限公司、第三人徐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代理被告宝龙集团下属三家项目公司,取得胜诉,案涉标的3000余万元。
- 服务苏州弘元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张家港、徐州 4 个地产项目公司南通、无锡、杭州、上海四个商业综合体及酒店的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案件处理。
教育背景
- 河海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硕士研究生
专业文章
- 《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问题研究》
- 《有抵押资产上法定孳息收取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