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
高级合伙人
代表业绩
- 【诉讼、仲裁】
1、代理华谊影城(苏州)有限公司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茂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兴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纠纷案件。总标的额超十亿元。
2、代理中央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北京卫戍区第五十三离职干部休养所与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纠纷案件。总标的额近五亿元。
3、代理驻京部队涉及停止有偿服务系列诉讼案件。
4、代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区域相关土地开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诉讼与仲裁案件。
5、代理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系列合同纠纷案件。
6、代理大连奥远电子有限公司与北京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业协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
7、代理某公司诉北京市水产批发行业协会垄断纠纷案件。此案为全国横向垄断第一案,2018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8、代理北京仲裁委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十数起大标的额、案情复杂合同纠纷案件。 - 【公司领域】
1、 担任数家知名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风控、合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作为主办律师为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成功收购某二级资质园林绿化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作为主办律师为中国供销集团下属企业提供公司领域专项法律服务。 - 【刑事辩护和刑民交叉】
1、代理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系列刑民交叉案件。
2、山东省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某公司及其高管集资诈骗一案。王律师作为某高管的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诉讼。最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对某高管减轻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北京市一分检指控李某某故意杀人案,王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诉讼,最终,北京一中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江苏省某检察院指控荆某某职务侵占案,王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诉讼,最终,江苏省某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减轻判处四年半有期徒刑。
5、北京市某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某某妨碍公务案,王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诉讼,最终,北京市某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李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6、海淀区检察院指控李某某贩毒案,王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诉讼,最终,海淀区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减轻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7、北京市三分检指控付某某故意伤害案,王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全程参与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减轻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
8、王律师作为辩护律师为其他北京市范围内十数起诈骗案、合同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撤案、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等优良业绩。
9、王律师代理了十数起刑事报案、法院自诉、刑附民案件,最大程度为受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社会职务
- 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教育背景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专业 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