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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也,喜好也;正义也,大道也。

张武举

律师

张武举,北京市尚公(重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刑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

代表业绩

  • 在从事兼职律师工作中,在全国各地办理了以廖荣清故意杀人罪案(湖北 杀死两人、杀伤两人、伤害三名警察,一审死刑,经代理辩护,二审改判无罪);王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案(北京 涉案金额7.8亿人民币);时玉发受贿案(重庆 副厅级领导,涉案金额680万元);巫志强贪污罪再审案(改判无罪);方义职务侵占案(新疆,涉案金额3500万,一审判15年徒刑,改判无罪);高源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贵州);彭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案(重庆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改判无罪);欧兴华受贿、滥用职权罪案(重庆)等一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并主编《刑事律师业务的规范与技巧》(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一书。

社会职务

  •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刑法教研室党支部书记。

教育背景

  •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博士

专业文章

  • 张武举副教授关注时事,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个人专著《刑法的伦理基础》曾获得2009年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优秀奖)、2014年全国刑法学优秀学术著作奖(首届1984—2014)(二等奖),主持了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理论课题多项;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190多人;曾接受中央电视台(CCTV-1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CCTV-12社会与法频道、CCTV-10科教频道)、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重庆电视台、《南方周末报》、《南方都市报》等关于社会热点法律问题的采访多次;给以广东省公安厅、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甘肃省纪委监察委、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等为代表的诸多公、检、法、司、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培训授课20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