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峥艳
律师
代表业绩
- 诉讼业务
1、2009年7月,代理孙某诉北京某钢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经过一审、二审诉讼,维护了该公司的权益,取得了某钢铁公司的认可和肯定;
2、2010年12月,律师代理叶某等23家商户集体诉慈善家李春平租赁合同纠纷,使众商户得到经济赔偿,本案的成功代理,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3、2011年1月,代理当事人起诉著名画家孟书清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该案在我方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获得了委托人某的极大肯定。
4、2015年11月,代理广东大地通讯连锁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酷人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诉讼标的额1000万,胜诉。
5、2016年9月,代理北京国奥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北大荒五大连池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冠名权纠纷、销售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两千余万元)一审、二审,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 - 非诉业务
1、参与新华社音像视频部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审核该部门日常合同、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2、参与新华视讯手机电视台有限公司设立事宜、外包业务法律事务的审核;
3、参与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银行业章程、存款公约的制订以及该协会内部日常法律合同的审核;
4、参与中央美术学院法律顾问工作,主要为该院日常法律事务的审核、承揽合同的审核等;
5、参与中国照相馆的法律顾问工作,审核该企业的日常合同, 参与该企业的涉诉纠纷;
6、负责大汉基业(北京)文化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工作。
7、负责北京地铁利通投资有限公司“地铁车站便民服务用房项目”合同的起草、签订,以及公司劳务派遣协议的起草和修改,等专项法律顾问工作。
社会职务
- 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委员
- 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继续教育与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 北京市交通与运输法学研究会 会员
教育背景
- 辽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