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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特刊 | 金融行业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政策问答汇编

2020-02-10阅读量:1142

目录

1.国务院《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布会实录》(20200207)

2.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就《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接受媒体采访(20200201)

3.中国人民银行《疫情防控期金融服务之“十问十答”》(20200206)

4.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就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金融市场稳定答记者问(20200201)

5.证监会李超副主席就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答记者问(20200201)

6.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20200202)



1.国务院《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布会实录》(2020年2月7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2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介绍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先生,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先生,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先生,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有请余部长作介绍。

余蔚平:女士们、先生们、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财政部在资金保障和政策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主要包括:

在资金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7.4亿元,实际支出2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0.9亿元,主要包括:疫情防控专项补助57亿元,含对重点疫区湖北省补助的1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对科研、物资储备等经费也足额作了安排。目前看,各地疫情防控经费是有保障的,中央财政正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的保障工作,并管好用好资金。

在政策保障方面,截至2月6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主要有:

一是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

三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

四是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

五是明确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

六是明确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七是明确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九是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十是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国库库款调度,保障基层防控以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需要。我们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四是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免收药品注册费。

五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

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八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九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是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增加贴息资金规模,改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十一是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上述一揽子政策,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生产运营和融资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药产品供给保障力度,帮扶相关企业渡过困难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好支撑。

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陆续制发操作文件。同时,我们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好政策效能。

谢谢大家!

胡凯红:谢谢余蔚平副部长。下面,请潘功胜行长作介绍。

潘功胜: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新年好。首先,我代表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向新闻媒体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疫情发生以来,金融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把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做好金融的支持工作。

一是保持金融体系充足的流动性。按照国务院金融委会议要求,2月3日和4日,人民银行超预期开展公开市场操作,两天累计投放流动性1.7万亿元,保持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合理充裕,发出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信号,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如期开市,并平稳运行。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服务保障,确保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效运行。特别是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在开市首日出现大幅调整之后,在过去的几个交易日,股票市场企稳回弹,人民币汇率仍然呈现有升有贬、双向小幅波动的特征。这些表明了中国金融市场韧性增强,中国金融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三是强化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2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30条政策措施,要求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开设支付、国库、外汇、现金、信贷、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减免相关费用,保持金融服务的连续性和便利性。人民银行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加强对重要医用、生活物资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金融系统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得到了金融市场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及国际金融界的高度评价,普遍认为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有限的,中国经济将继续展现极强的韧性,中国政府拥有充足的政策空间稳定经济增长。

下一步,金融系统将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落实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30条政策措施,加强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维护金融市场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加大对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融资支持,更好地满足社会主体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谢谢大家。

胡凯红:谢谢。下面,请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先生作介绍。

周亮: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此次疫情突发性强,涉及面广,特别是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在这场战役中,金融系统责无旁贷,疫情越是吃紧,金融就越要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是我们金融系统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银保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领导,在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高度重视,1月21日对武汉市农业银行某网点员工疑似感染有关情况立即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员工居家隔离观察,做好防控工作。1月23日,银保监会党委作出了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协会密切关注疫情,及时做好金融服务。1月26日,银保监会向系统的各单位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随后会同人民银行等有关部委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做好金融系统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银行业、保险业为疫情的防控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银行保险机构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优化金融服务、主动减费让利、加快保险理赔、积极捐款捐物等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坚定不移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银行业、保险业保持了稳健的经营,其活力与竞争力、韧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有力维护了金融安全和市场稳定。

抗击疫情的战斗正在进行,曙光就在前头,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谢谢大家。

链接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968834/index.html





2.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就《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接受媒体采访(2020年2月1日)

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后,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接受了《金融时报》记者的专访,就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一系列新的重要举措等进行了重点解读。

金融时报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出台的有关背景。

潘功胜副行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金融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金融服务顺畅。春节期间,人民银行建立了疫情防控资金汇划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疫情防控国库资金紧急拨款,改进流通中现金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和营业时间,加强网上金融业务办理,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人民银行在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重点是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金融时报记者:请问2月3日金融市场开市后,人民银行在流动性供给方面有什么安排?

潘功胜副行长:2月3日金融市场开市后,人民银行将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加大逆周期调节强度,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特别是考虑到疫情特殊时期和延期开市的双重影响,人民银行将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向市场提供流动性。人民银行还会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保持密切沟通,充分了解市场流动性状况和流动性需求,研判流动性形势,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强化预期引导。

金融时报记者:请问金融系统对重要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企业有哪些支持政策?

潘功胜副行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市、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要求获得再贷款资金的银行向应对疫情的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已经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重点企业采取名单制管理,确保专项再贷款资金使用到应对疫情最需要的地方。1月31日上午,人民银行已经召集有关银行召开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主动加强与名单内的相关企业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金融时报记者:请问为保障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和居民的正常金融服务需求,对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出了哪些要求?

潘功胜副行长:疫情爆发以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居民一直是金融系统的重点服务对象,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金融服务。一是通过加大融资支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三是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放款等金融服务效率。四是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资金需求,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调整信贷安排,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五是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六是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金融服务减免相关费用。

金融时报记者:请问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采取了哪些措施,以保障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潘功胜副行长:疫情期间,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相关单位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降低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将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针对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在岗人员变少、操作问题增加等特殊情况和应急状态,《通知》要求各基础设施单位增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联动,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金融时报记者:从湖北等地疫情防控看,部分物资需要进口,居民个人也很关注外汇业务办理。请问在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外汇业务办理便利性方面,外汇管理部门有哪些新的措施?

潘功胜副行长:近些天,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湖北等地外汇分支局迅速行动,要求银行特事特办,春节期间全国已完成多笔防疫物资进口的购汇及对外付汇业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措施,便利防疫物资进口和用汇需求。一是对于疫情所需的物资进口,简化购付汇业务流程。银行要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跨境捐赠等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二是简化外汇捐款入账结汇手续,银行可直接办理资金入账结汇。三是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向银行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四是对因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取消借用外债限额要求。五是保障个人正常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链接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965924/index.html





3.中国人民银行《疫情防控期金融服务之“十问十答”》(2020年2月6日)

一、关于网点营业

问题1:疫情防控期间,银行营业网点是否正常营业?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20〕30号)文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家银行可以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各银行机构都安排了营业网点轮值对外营业,建议您在去之前先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或登录银行官方网站、手机APP等作具体了解,避免空跑一趟或长时间排队。因为这段时期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建议您尽量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线上方式办理业务。

二、关于支付转账

问题2:疫情防控期间,从银行提取的现金安全吗?

答: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加强了现金管理,确保现金流通充足,并对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严格进行消毒。同时,我们要求银行尽可能让老百姓取出的现金是新钱,对柜面、自助机具回收的钞券必须进行“无死角、无遗漏”消毒处理,消毒处理后方可对外投放,确保老百姓用上“放心钱”、“卫生钱”。但是,现金从银行取出来后,在使用环节难免用手接触沾染,因此,我们还是建议您多采用网上银行和扫码支付等非接触式的方式进行支付,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您的健康和安全。如果您接触了现金要注意及时洗手,为自己和家人做好防护。

问题3:今天,我需要向供货商转账一笔货款,转账资金是否能够正常到账?转账限额多少?

答: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将全力做好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和应急保障,保障系统“7×24”小时正常运行,确保居民和企业的支付转账正常、通畅。建议您多采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办理资金转账,尽可能减少通过柜面办理业务,更好地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问题4:我希望通过银行向重点疫情地区捐款,能否免除转账手续费?

答:人民银行鼓励银行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捐助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同时鼓励银行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目前,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已经开通了公益捐款免费通道,免收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汇划捐款、防疫专用款项的手续费,具体请向银行机构进行咨询。同时,我们还要特别提醒您:要核实收款人的真实合法身份,避免被不法分子欺骗。如发现有借助疫情的诈骗行为或线索,请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关于征信查询

问题5:目前人民银行还提供征信查询服务吗?如何查询比较方便和安全?

答: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您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呼吁大家尽量在家使用互联网查询信用报告。只要上网搜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就可以找到征信中心官方网站,进入“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如果您是新用户,需要填写个人信息注册,相关操作按照“新手导航”进行。

问题6:互联网渠道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和在人民银行等查询网点获取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否同样有效?

答:网上查询、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和查询网点获取的一样有效。互联网渠道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内容包含报告编号、基本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婚姻状况),信贷记录(贷记卡、准贷记卡数量及贷款笔数,并描述近5年内以上卡及贷款的使用情况和逾期次数)等。

问题7:疫情防控期间,因个人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没有及时归还贷款(或信用卡欠款),是否会因此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如果是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或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以向银行提出,经认定后,相关逾期贷款和欠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四、关于延后还款

问题8:受疫情影响,我暂时失去了收入来源,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了,听说国家有政策可以延后还款期限,具体怎么操作?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可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涉及具体操作,各家银行内部措施各不相同,如果您符合这些情况,您可以找您的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协商。

五、关于外汇业务

问题9:计划给在境外读书的女儿汇出下学期的学费,疫情防控期间,银行该项业务能否正常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想汇入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捐赠资金,该如何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要求银行做好个人外汇服务,确保个人合理用汇需求得到满足。在这个特殊时期,建议您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不需要专门开立捐赠外汇账户。

问题10:我们企业紧急从境外采购到一批支援疫情防控的医用物资,希望货款能够快点汇出去,如何操作?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银行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具体请咨询您的业务经办银行。

链接

http://www.xinhuanet.com//money/2020-02/06/c_1210464272.htm





4.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就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金融市场稳定答记者问(2020年2月1日)

2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就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金融市场稳定等相关工作接受了《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采访。

问:目前,全国上下都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之中,请问银保监会采取了哪些措施,银行业保险业有哪些具体行动?

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银保监会高度重视,系统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农历正月初二,银保监会就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银行保险机构自身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金融服务顺畅、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1月29日,银保监会党委印发《关于动员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激励系统内广大党员担当作为,要求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管引领,注重底线思维,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履行好应尽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银行业保险业的支撑保障作用,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就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金融服务,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等做了进一步强调。这是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的重要举措。银保监会将根据《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金融支持,重点包括:一是保障信贷资源供给。全力满足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二是开辟业务快速审批通道。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三是减费让利降成本。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提供更优惠高效的金融服务。四是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五是积极支持防疫用品小微企业生产。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要稳贷、增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六是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优先处理感染新型肺炎客户的出险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疫情发生以来,银行保险机构迅速行动,积极发挥行业优势,认真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募资捐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全国银行保险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累计捐款达14亿元。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保障,风险保障总额超万亿元。二是落实特事特办。保证应急资金划转通畅,为防疫专用款项划拨等业务提供有力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造成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灵活调整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医院及投保客户,开辟理赔绿色通道,保证应赔尽赔。三是强化精准支持。通过银团贷款、安排专项额度等措施,确保防疫重点项目的紧急资金需求。通过减免手续费、降低利率等方式主动减费让利,减轻疫区企业负担。

问:疫情对当前银行业保险业整体运行和金融市场有什么影响?

答:促进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稳定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方面。银行业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保持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稳定和风险可控对维护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稳定至关重要。当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保持稳健运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4.6%,拨备覆盖率186.1%,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7.5%,流动性稳定,风险抵御能力较强。银行业不良贷款认定更加谨慎和严格,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持续加大。同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效不断提升。

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在一定风险因素冲击下产生波动是正常的,也符合金融规律。疫情事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也不例外,但这种影响一定是短期的、暂时的,因为决定一国金融市场前景的是经济金融发展的基本面。经过长期不懈的改革开放和加强监管,特别是近两年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初战告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韧性显著增强,抗冲击能力大幅提升。目前,银行保险机构对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保持稳定。银行业债券投资占整个债券市场规模80%左右,是主要的债券市场资金供应方,在货币市场等领域也是参与主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金也保持稳定。

银保监会将坚定不移从大局出发,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管控好风险的同时,继续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在支持发展直接融资、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方面主动作为,主动贡献。

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方面,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货币市场融资,合理降低市场融资成本,适度增加债券投资,并做好债券承销工作。在资本市场方面,银保监会将继续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对接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对生产经营基本面良好,具备发展空间的上市公司,鼓励采用综合授信方式给予支持。对出现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前景良好的上市公司,可合理采用多种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帮助其渡过难关。我们还将进一步推进理财子公司设立,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在前期已批准16家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理财子公司数量,对风险管控能力较强、总资产及非保本理财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银行优先批设。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与设立理财子公司或合资设立外方控股的理财子公司。按照资管新规要求,稳妥有序完成存量资管业务规范整改工作,对到2020年底确实难以完成处置的,允许适当延长过渡期。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较高、资产负债匹配情况较好的保险公司,允许其在现有30%上限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同时,做好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的相关工作。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在国务院金融委的领导下,主动沟通,密切协作,增强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展望未来,我们对中国金融体系、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充满信心。

链接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888978&itemId=915&generaltype=0




5.证监会李超副主席就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答记者问(2020年2月1日)

今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接受了《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

记者:请介绍一下通知发布的背景,以及证监会在疫情防控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

李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疫情防控也处于关键阶段。这次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充分体现了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初心使命,积极主动作为的坚定态度;也是金融系统各部门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促进形成联防联控合力的具体行动。

自疫情发生以来,证监会系统上下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证监会党委成立了由易会满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调度,动员各方力量,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一是对资本市场疫情应对和开市作出安排。抓紧研究了资本市场支持防控疫情的政策措施。密切跟踪监测节日期间境外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对节后境内市场走势的分析研判,做好应对预案。督促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从改进服务方式、维护业务稳定、关心关爱员工等方面,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扎实开展证监会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系统各级党委责任,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三是广泛动员行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组织相关协会向行业机构、上市公司发出倡议,号召市场各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向疫区捐款捐物等多种方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凝聚起资本市场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这次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中,直接涉及资本市场的主要有9条措施。总的考虑是,按照一切有利于疫情防控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原则,特殊时期作出特别政策安排,尊重市场规律,体现监管弹性,为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地区、企业、投资者尽快渡过难关全力提供金融支持,让资本市场的监管更有温度、更暖人心。

记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企业经营影响较大,请问证监会有何支持措施?

李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部分行业、企业生产和投资受到较大影响,尤其是不少中小企业面临的流动性困难增加。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机制功能,优先为疫情严重地区相关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直接融资服务,帮助支持他们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一是对于注册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相关企业以及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领域的企业,一方面,实施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绿色通道政策,优化工作流程,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另一方面,结合正在推进的深化新三板改革,对相关企业挂牌和股票发行设置绿色通道,即报即审、专人对接、优先审查、审完即挂(发)。

二是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发挥专业优势,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研发生产类企业。中国基金业协会即日起将对投资上述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创投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的资管产品备案申请实施绿色通道政策,简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此外,我们还就股票质押融资、融资融券等业务,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作了特殊的政策安排。

记者:近期不断有机构反映,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企业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面面临一些新的挑战,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考虑和安排?

李超:我们已经关注到这些情况,并组织对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展开深入排摸,积极研究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一是研究延期披露定期报告。按照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需在4月30日前披露经依法审计的年报。但目前,受疫情影响,一些主要业务或审计团队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可能难以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据初步摸排,这类注册地在湖北的上市公司就有60多家。目前,我们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论证,全面评估影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视疫情发展情况积极审慎作出妥善安排,并做好和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有效衔接。为支持上市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目前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已设立专门服务通道,随时接受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沟通咨询。

二是对于受审计工作影响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上市公司,可以依规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部分上市公司按规定须在1月31日前(后因休市延长到2月3日)前披露2019年业绩预告、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的,也可向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关于2020年一季报是否延期披露问题,我们也正在抓紧研究并将作出相关安排。

三是适当放宽并购重组业务相关时限。考虑到当前部分地区疫情较重,有的并购重组项目更新财务资料、进行审计或评估等难度较大,无法到疫情严重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我们将适当延长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公司在深入评估疫情对重组项目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披露后,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四是合理延长股票、债券融资等相关业务许可有效期。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我们本着便利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尽量减轻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对于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表有效期届满后终止审查时限等与发行审核相关的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均自即日起暂缓计算。我们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恢复计算的时间。同时,对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行政许可批复文件即将到期的发行人,受疫情影响难以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依据相关规定,在行政许可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向证监会提出申请,延长相关行政许可批复文件的有效期。

记者:受此次疫情影响,部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能出现不能按期实施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和风控指标不符合监管标准的情况,请问证监会如何处理这些问题?

李超:一是允许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相关工作。考虑到疫情对审计工作进程的影响,对于湖北地区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向住所地证监局申请延期1-2个月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等;前述机构所管理的公募基金或者其他资管产品的审计工作,也比照处理。

二是适当放宽相关监管标准。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补充净资本,以及为了纾解疫情影响客户的流动性困难而无法及时处置有关业务或者资产,导致相关流动性等风控指标不符合监管标准的,在公司说明有关情况,经住所地证监局评估后,研究给予豁免,并视情况给予充分调整期,指导其稳健运行。此外,对于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和利益冲突并事先报告住所地证监局后,可以在轮岗休假、隔离制衡、流程管控等方面,适当灵活安排。

总之,证监会将继续支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补充资本、优化流动性安排,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也应从大局出发,秉持专业精神,发挥专业优势,共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记者:本次疫情爆发后,湖北地区不少上市公司经营困难、盈利能力下滑、财务压力加大,请问证监会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有何举措?

李超:此次疫情发生后,证监会密切关注湖北地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全力支持湖北上市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缓解经营压力。沪深交易所决定,在去年下调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及年费的基础上,免收湖北地区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费,以及2020年湖北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和上市初费,有效服务湖北地区经济恢复和健康发展。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免除疫情严重的湖北地区今年新增挂牌公司的初费和年费,并免除该地区存量挂牌公司的2020年年费,帮助挂牌企业渡过难关。另外,针对湖北地区期货经营机构在本次疫情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各期货交易所决定免除今年湖北地区期货公司会员的年会费和席位使用费,助力在抗击疫情一线的期货公司缓解经营压力。

记者:请问证监会下一步在加强金融服务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李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在落实好以上四方面9条措施的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交易所、中国结算、行业机构等的监督和指导,有效调度金融资源,确保资本市场基础设施运行平稳有序、金融服务畅通便捷。一是加强相关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要求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结算和全国股转公司切实做好人员调配、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环节正常有序运转。优化证券发行和挂牌业务流程,鼓励通过线上提交发行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加强基本金融服务保障。指导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从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出发,做好营业场所清洁消毒,积极引导投资者更多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活动。三是加强投资者服务和合法权益保障。进一步畅通投资者信访咨询渠道,并督促行业机构做好服务,引导投资者理性、客观看待疫情影响,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证监会将继续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把加强疫情防控与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结合起来,组织动员证监会系统和市场各方力量,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以更坚定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积极的行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立足大局,扎实做好资本市场平稳开市的各项准备,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促进市场稳定运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应有作用、贡献积极力量。

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002/t20200201_370468.html




6.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2020年2月2日)

A股市场2月3日将开市。就投资者关心的相关问题,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2日接受了采访。

1.记者:据沪深交易所公告,A股市场将于2月3日开市。近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仍在增加,是否有必要再次延迟开市?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考虑?

答:感谢市场各方对股市开市的关注以及提出的建议。证监会对建议的各种方案都进行了负责任的论证,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经综合评估,决定2月3日正常开市。这一安排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相一致,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相衔接。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在有力有效进行。关于股市开市的时间,不论是2月3日开市还是继续延迟,均有利有弊,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继续延迟开市,可能有利于消化恐慌情绪,有利于各交易所、证券机构和投资者做更好准备,也与部分地区延长假期相配套。同时要看到,股市开市是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风向标,继续延迟开市会带来新的问题。比如,A股休市时间越长,积累的各种压力会越大、不确定因素会更多。又如,由于银行间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将于2月3日开市,如果股市单方面休市,可能导致跨市场交易的投资者出现流动性困难,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会出现障碍。再如,我国股市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A股长时间休市会影响跨境投资者交易的连续性和顺畅性。目前,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的证券交易超过95%,还保留了电话委托下单的服务方式,在技术上可以避免投资者聚集。更为重要的是,股市交易规则不宜随意更改,否则会影响市场预期。股市是经济社会的晴雨表,同时也具有自我修复和调节功能,对此要一分为二看待。

当然,鉴于疫情的发生及近期境外市场的反应,对于开市后A股市场可能出现的异动,有关部门将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底线思维,出台和研究对冲工具,缓解市场恐慌情绪。昨天,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对疫情严重地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给于差异化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到期贷款还款困难的可以展期或者续贷等方面提出了30条务实举措,释放出积极的政策信号。我们了解到,有关方面正在研究恢复生产、稳定经济的政策措施。诸多信息显示,新型肺炎是可治可控的,疫情的影响不会是长期的。我们相信,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和落地,会对改善市场预期、防止非理性行为起到比较好的作用。

总体来看,2月3日股市开市,是权衡各种因素的结果,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对市场、对规则的尊重和战胜困难的信心。

2.记者:A股开市后,能否保障证券交易通畅,如何保障防疫安全?

答:为提升证券交易服务的效率性和安全性,自2012年开始,我会在全行业范围内推动证券公司普遍实现了证券经纪业务信息技术系统大集中管理。目前,证券交易和结算系统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统一由证券公司总部负责运营和管理,证券营业部主要向客户提供开户、回访、问题应答等服务活动。通过网络终端、手机APP等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比例已超过95%,加之早期的电话委托仍在使用,投资者以非现场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需求均可得到满足。据此,我会于1月28日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引导投资者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活动,近日各证券公司也陆续发布通知,详细告知客户有关服务流程。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各证券公司原则上暂停了证券营业部的现场交易服务,引导投资者通过网络终端、手机APP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证券交易。对于少数不熟悉网上交易的客户,继续提供电话委托等方式予以支持,确保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极少数客户确有需要在现场办理业务的,证券公司也已提供了事前预约安排,根据客户申请,分期分批安排投资者临柜办理。开市后,各证券营业部将仅安排最低限度的现场值守人员,并要求所有进入现场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实施定时、定期清洁消毒等处理。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也作出了同等安排。

我会已要求证券公司以短信、终端提示等多种方式持续向投资者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畅通咨询联络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

3.记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很多期货经营机构反映希望暂停期货夜盘交易,对此证监会有什么安排吗?

答:疫情发生后,确有许多期货经营机构反映,当前情形下,继续开展期货夜盘交易,一些机构在人员、运维、保障等方面存在困难,希望暂停夜盘交易。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为做好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工作,我会决定,自2020年2月3日当晚起暂停期货夜盘交易,具体的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记者: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相关股票质押、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如何,有什么应对措施?

答:当前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稳中有降,场内股票质押融资余额0.88万亿元,较峰值时下降45%以上,绝大多数融资期限为1至3年,整体履约保障比例约213%;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约1.05万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的2.13%,整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280%,50倍以上市盈率股票融资余额占比未超过三分之一,2019年以来全市场日均平仓金额约2000万元。上述业务有一定的安全边际,风险总体可控。

考虑到疫情客观上对部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动造成了暂时性影响,为纾解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流动性困难,降低市场影响,拟根据不同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分类采取措施:一是,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客户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如是湖北地区客户(即注册地在湖北省内的企业或者住所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下同),可申请展期6个月,由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展期事宜;如是其他地区客户,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展期3至6个月。二是,疫情解除前,对于湖北地区融资融券客户,以及因疫情实施隔离或者接受救治的其他地区融资融券客户,证券公司不主动实施强制平仓;对于其他客户,证券公司应按约定主动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适当延长客户补充担保品的时间。

对银行和信托公司提供的股票质押贷款,银保监会也同样作出相应安排。

对于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问题,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积极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补充流动性,提高相关融资额度,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增发股份等方式补充资本金。

5.记者:疫情防控期间,对缓解受影响较大企业到期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压力,请问证监会有何政策支持措施?

答: 相对全年平均水平而言,交易所债券市场今年一季度公司债券到期和回售压力不大,风险总体可控。2020年2月,面临到期和回售的公司债券共65只、688亿元,2020年3月,面临到期和回售的公司债券共212只、2317亿元。但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部分企业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及现金流回款等造成暂时性冲击,企业的正常偿债资金筹集活动也将受到影响,不排除部分企业会遭遇短期的流动性困难,进而导致无法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为疏解相关企业的流动性困难,防范违约风险,降低市场影响,我会将采取相关措施。一方面,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的,我会通过设立绿色通道等措施,支持发新还旧;另一方面,我会和证券交易所积极引导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和市场服务,督促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协调,积极引导投资者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通过与发行人达成展期安排、调整还本付息周期等方式,帮助发行人度过困难期。

6.记者: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冲击,资本市场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请问此前正在推进的资本市场改革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我们注意到,境内外市场已经对新型肺炎疫情有所反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疫情对市场的影响是短期的,不会改变中长期走势。

去年,资本市场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我们推出的“深改12条”是从资本市场长远发展考虑的,涉及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旨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增强內在稳定性。这些改革是根本性、系统性的改革,是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会利好整个资本市场,给市场参与各方带来更多机遇。因此,推进改革的方向和决心不会因为疫情带来的暂时困难而改变。

过去30年的实践表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要靠改革。只有通过改革,才能真正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样的市场一定会更有吸引力。

链接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002/t20200202_370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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