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尚公法治论坛” 暨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启动仪式在烟台举行
2017-08-30阅读量:3016近日,由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主办、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承办的首届“尚公法治论坛”,在兼具悠久历史文化传统和对外开放及法治文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烟台市成功举办。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民法总则》实施后的社会发展和私权保护,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律师角色和作用问题。论坛邀请了来自中国大陆和台湾、澳门以及日本的著名法律院校、实务机构的学者、专家进行研讨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无疑是中国大陆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论坛伊始,作为大陆《民法总则》立法的参与者,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从《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创新”及“六大原则”谈起,论述了该法总分结合、动静互补的特点,以及《民法总则》作为私法对建设绿色社会、和谐国家愿景的巨大推动作用。接下来,与大陆《民法总则》话题相对应,台湾著名民法学家、辅仁大学副校长陈荣隆教授则结合《台湾民法典》中亲属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同性婚姻等社会问题,作了《同性婚姻之辩》的专题演讲。陈荣隆教授从儒家文化谈到社会风俗、立法变革、社会现实等问题,语言妙趣横生,法理论述鞭辟入里,从社会学和法学等各个角度,对同性婚姻现象进行了辨析,获得掌声阵阵。
论坛下半程,探讨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律师角色和作用问题。首先,台湾地区资深律师、元辅法律事务所的主持律师洪巧玲博士结合台湾地区的司法改革以及律师在庭审中的角色转换为例,阐明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建构模式的重要意义和成功经验,同时对律师在高质量庭审中如何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和感悟。随后,作为台湾地区公共政策和警察权研究的知名学者,台湾警察大学警政管理学院院长章光明教授,从社会学和公共政策制定对司法体制、刑事诉讼庭审的影响角度,阐述了律师对推动刑事司法改革和刑事诉讼中庭审中心主义的积极作用。山东工商学院院长张献勇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应邀客串主持了整个论坛活动。
论坛进行期间,还进行了北京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的揭牌和启动仪式。仪式由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孙卫宏律师主持,随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焕政律师热情洋溢的致辞,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学术院院长菊池馨实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蔡茂寅教授,烟台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建平律师等嘉宾先后发言,对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布局烟台设立分所、积极服务于山东半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在国际法律学术、实务方面的广泛交流和突出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为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送上良好祝愿。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庆律师、分所事务总负责人李汉成律师及高级合伙人傅维壮律师还向北京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授予“天下尚公”的牌匾,祝贺北京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光荣成为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成员机构中新的一员。
高雄第一科技大学法研所的廖钦福教授、王劲力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范李瑛教授、刘经靖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山东工商学院胡忠惠教授,澳门科技大学徐睿博士,山东省、烟台市律师协会领导及律师同行代表,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代表刘波律师、北京尚公(屯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浙川律师、北京尚公(西安)律师事务所(筹)负责人马峰律师及侯超芳律师、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吴玮杰律师等共八十多人参加了本次论坛和启动仪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崔勤之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高凌云教授、法制日报社理论部主任蒋安杰女士以多种形式对论坛举办和启动仪式表达了祝福。尚公其他各分所亦向本次论坛和启动仪式发来了贺电。活动结束时,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克山律师致闭幕词,对莅临本次论坛和启动仪式的中外嘉宾、对发来贺信贺电祝福的友好单位及友好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藉此次论坛召开和北京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设立启动为契机,立足职业本身,继续为社会和谐发展、推动社会法治进步做出新的努力。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5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分别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和执业律师二百余名,在国内外许多重要城市和地区均设有服务网络。作为中国知名的综合性规模大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一年来,一直在北京乃至全国处于行业第一集团的领先地位,广泛享有良好声誉和业绩。近年来,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强国内外服务网络的扩建,加强实务与学术的交流和合作,并在致力于律所规范化、规模化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和战略的法律服务工作,获得社会和业界的高度评价和认可。首届“尚公法治论坛”的成功举办以及北京尚公(烟台)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启动,是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定位建设规划中新的契机和开端,必定为全所进一步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