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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法律服务状况调查研究》课题开题会会议纪要

2013-08-20阅读量:1059
[摘要] 2013年6月6日上午,中关村管委会召开《中关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法律服务状况调查研究》开题报告会,承担本项课题的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庆以及课题组成员市司法局综合指导处处长栾淼淼、副处长梁文辉,市律协秘书长高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尚公所合伙人律师邹春雷参加了会议。

2013年6月6日上午,中关村管委会召开《中关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法律服务状况调查研究》开题报告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王汝芳,以及中国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丁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北京市律协副会长张巍等课题评审专家出席了会议。承担本项课题的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庆以及课题组成员市司法局综合指导处处长栾淼淼、副处长梁文辉,市律协秘书长高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尚公所合伙人律师邹春雷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管委会综合研究室主任蒋海军介绍本课题的立项背景,张薇主持开题报告会,邹春雷律师代表课题组汇报了开题思路。各位与会专家进行了论证和评议。市司法局和中关村管委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对开题报告提出建议。最后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王汝芳做了总结性发言。

蒋海军主任介绍了本课题的立项背景。主要基于两点:一是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司法局、中关村管委会关于法律服务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的需要;二是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中关村是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是园区发展的关键,而中关村要想取得更进一步创新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制环境的支持,离不开优质法律服务的支持。具体而言,中关村科技园区布局中目前95%以上是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具体数目达20000家以上。这些企业的特点就在于技术强,法律服务弱,高成长,高死亡,高风险,高回报。而中小微企业是中关村经济结构的主体,要服务于中关村的创新发展,很大一部分需着眼于这些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的发挥。针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这些特点,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政府的使命就是努力创造条件为其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支持。管委会决定做这项调研,摸清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法律服务状况,确定方向,助力于中关村的创新发展。

课题组做了开题报告。课题组负责人李庆律师在报告中表示,转型时期,律师在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法律服务方面应该扮演重要角色,律师协会在这方面应该有所作为。针对中关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高成长,高死亡率的特点,要通过调研从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法律服务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了解其规律,助力其成长,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解决之道。邹春雷律师代表课题组详细汇报了课题研究思路及方案。她从课题研究的目的与现实意义,待研究的核心问题与重点问题,拟展开调研的途径、方法及主要内容,课题研究进度安排及成果归属,课题研究智力支持及成员构成等五个方面对课题调研思路进行了详细介绍。

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方案进行了评议。首先,各位专家对课题研究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市律协副会长张巍指出,中央指出要改进律师的服务方式,要在结合中关村已有法律服务经验的前提上开展本次调研。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建议,(1)本调研可将对“中关村模式”进行梳理和总结,以供全国科技园区借鉴;(2)应以市场服务为主,政府援助为辅,基于此而建立课题的理论分析模型;(3)可增加具体个案的调研作为课题调研的切入点,即除了对所有样本的横向调查分析之外,可否有针对特定样本的纵向调查分析。(4)调查问卷应该针对各领域法律问题具体操作方面进行细化。(5)可增加税收领域的法律服务调查、中小微企业在涉外事务方面法律服务的情况。中国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丁毅研究员建议,调研的重点要放在中小微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上面,做到有的放矢。可将政府的平台作用单列出来可以作为一个模式在课题调研中予以考虑。

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对课题研究表示肯定,指出司法局将对本课题研究提供大力支持。

课题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管晓峰教授代表课题组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各位领导及专家的建议,并进一步充实完善调研方案。

中关村管委会副主任王汝芳总结指出,良好的法制环境是中关村园区整体创新创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题调研即服务于建设中关村园区良好的法制环境。他对课题研究提出几项要求:一是要把握好政府、行业协会、律所等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各方的作用以及积极性都得到很好的发挥,共同致力于打造园区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要根据实地考察摸清现状,找准问题,进而分析得出能够付诸实践的对策。三是要把握好中关村定位,即园区已经是全国的典型示范自主创新园区,其目标瞄准的是具有全球性影响力的创新中心。调研过程中不能局限于国内的企业和服务提供主体,外国的企业、律所以及其他的法律服务机构也要考虑。四是要考虑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环境的企业有着不同的法律服务需求,调研要着眼于不同的需求建构合理的法律服务模式。五是调查问卷要细化,样本选择很重要,警惕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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